公安縣文旅局依法取締梅園公園違規營業性演出 守護文化市場秩序
公安縣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群眾舉報,反映梅園公園內存在未經批準擅自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,不僅噪音擾民,還存在安全隱患。縣文旅局高度重視,迅速組織執法力量趕赴現場核查處置,依法對違規營業性演出予以取締,有力維護了文化市場秩序和群眾合法權益。
經調查,該演出活動未按規定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,也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,屬于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。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停止演出,對組織者進行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,并依法下達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,要求其立即停止違規行為,限期辦理相關審批手續。執法人員對現場觀眾進行了疏導,確保安全有序撤離。
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、通過舞臺表演等方式為公眾提供文化產品的經營活動,必須依法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,并按照許可內容規范開展。擅自舉辦營業性演出,不僅擾亂文化市場正常秩序,還可能因場地、設施、安保等條件不達標而引發安全事故,危害公共安全。公安縣文旅局始終對此類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,堅持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絕不姑息。
此次行動是公安縣文旅局深入開展文化市場專項整治、落實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的具體舉措。下一步,縣文旅局將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,暢通舉報渠道,強化部門聯動,對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做到早發現、早處置。積極引導演出市場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經營,鼓勵創作健康向上的文藝作品,豐富群眾文化生活,共同營造規范有序、繁榮發展的文化市場環境。
公安縣文旅局提醒廣大市民和演出經營主體:舉辦營業性演出須依法審批,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。如發現違規演出行為,可撥打文化市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,攜手維護良好的文化市場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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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10-27 18:12:08